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30~2022-04-06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具文書能力,具有採購行政實務經驗及法律系畢業者 為佳。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局及所屬機關有關法令解釋疑義會簽函詢及法規研議事項。 (二)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答辯會稿之法律研析、辦理國家賠償案件處理事項。 (三)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而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招標、開標、決標等作業;公告金額以上案件之採購招標、開標、決標等作業(含各中心)。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1)年4月6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科員請假及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員」 五、其他: (一)本職務為請假及留職停薪職務代理缺額,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被代理人留職停薪復職前一日止(預計自到職日起至113年1月1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月酬標準為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約36,316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1年4月6日 (七)郵寄地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八)聯絡人:秘書室鍾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6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