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徵求 科員~2023-03-24

徵才機關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3-03-16~2023-03-24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聯絡E-Mail susu.lin@yahoo.com.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切結書(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73e553a11f954d3fa8592be30ae0e166)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現職派令(非調整職系派令)
(五)現職銓審函及職系調整審定函;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六)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七)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請務必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9441f1672a374d1ca5d49f72f53c52ab),下載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word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susu.lin@yahoo.com.tw電子信箱。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予受理。
(八)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採購證照等。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聯絡方式:E-Mail:susu.lin@yahoo.com.tw。電話:03-8224389林小姐
六、應試人員如未達錄取標準或條件不符出缺職務需求者,得予從缺。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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