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徵求 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2022-09-26

徵才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
職系
名額 5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9-12~2022-09-26
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得報考:
1、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環境工程、環保技術考試類科之學系資格。
2、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環保相關工作經驗2年。
3、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與本署業務相關之證照。
(二)應通過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考試,且檢附證明文件。
(三)持有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資訊能力檢定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四)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工作項目 視業務需要須配合業務出差及假日輪班,並依所分發單位,工作項目如下:
(一)水質保護處
1、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及審查作業之推動與辦理。
2、辦理水污基金預算編列及管理相關作業。
3、辦理推動水環境巡守業務。
4、辦理轄區水污染防治業務推動及補助案件審核追蹤。
5、水污染防治法及相關法規之研訂、釋示事項。
6、辦理事業廢水管理相關業務。
7、新興廢水處理技術研發推廣。
8、首長信箱、相關法規制度宣導。
(二)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
1、辦理海岸清理、環境營造之平臺維護運作及追蹤等相關業務。
2、辦理溫室氣體減量管理、盤查交易及宣導調適等相關業務。
3、辦理各項計畫規劃、評選及執行事宜。
(三)環境督察總隊(北區)
1、公廁及海岸清理巡查督察業務。
2、天然災害緊急應變及機具整備調度。
3、環境污染事件督察業務。
4、環境影響評估監督。
(四)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
1、宣導活動規劃及執行。
2、土水業務培訓與輔導。
3、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應變作業及案件研析。
4、配合重大污染事故、天然災害應變及進駐災區作業規定,辦理應變通報作業。
5、整治費徵收審理、稽核、徵收及宣導等相關作業。
6、整治費申報疑義處理、免徵比例及訴願訴訟案。
7、國庫帳核對。
8、土壤品質調查管理。
9、含氯有機物整治技術開發及技術創新業務開發。
10、辦理全國地上儲槽管理業務。
11、辦理國際合作業務。
12、轄區土壤及地下水業務督導。
13、土污基金求償事務。
14、底泥品質策略管理。
15、各處室窗口。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聯絡E-Mail shuyuan.hung@e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選方式:
1.分為筆試及面試,筆試科目為申論(環保或時事公共議題之書面寫作),筆試成績通過者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面試。
2.筆試時間訂於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面試時間原則於111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筆試及面試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應試資格,不另通知改期,報名前請自行斟酌行程。
(二)報名及聯絡方式:
1.應備資料:
(1)最高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英檢證明。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環保相關證照、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5)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2.線上應徵:請於111年9月26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
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
請擇要說明重要工作經驗,以利面試時委員提問。
3.紙本應徵:請備妥(一)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1年9月26日前寄至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寄至【shuyuan.hung@epa.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4.資料經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筆試,筆試成績通過者,始通知面試,不克參加筆試、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筆試結果及錄取結果均另公告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環保署徵才,請自行查閱。
5.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6.本職務正式人員核敘280薪點至376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折合薪資新臺幣(以下同)3萬6,316元至4萬8,767元。新進人員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薪點為280薪點,折合薪資為3萬6,316元,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錄用,並依據相關工作經驗及勞保投保薪資是否超過280薪點金額等情形敘薪,最高核敘3級(折合薪資為4萬2,541元),試用期成績不及格者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及資遣。
7.本職務相關福利如下:
(1)享有勞、健保及勞退,工作時間及請假等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娩假及產前假擇優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核給)。
(2)享有年終獎金1.5個月、生日禮金、休假補助最高16,000元等,其餘生育、喪葬津貼等依勞工保險相關規定辦理。
(3)實施彈性上、下班,員工可根據個人需求於規定區間內調整上、下班時間。
(4)辦公大樓設有員工餐廳、員工消費合作社(入社可享消費優惠及每年分紅提貨券)、哺集乳室、悠活灣及空中花園等空間,兼顧員工日常所需及身心靈放鬆紓壓。
(5)多家特約商店優惠。
(6)社團活動(例如:桌球、瑜珈、太極拳等)。
(7)教育訓練(例如:新進人員訓練、環保專業訓練、資訊、電腦作業軟體及文書處理、英語會話等)課程多元,全方位提升員工工作能力並健全職涯發展。
(8)不定期舉辦綠色旅遊(配合環境教育)、跨機關單身聯誼、親子日等活動。
(9)享有健全之員工關懷協助機制,隨時關心員工身心健康並給予幫助。
8.聯絡人:人事室 洪小姐,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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