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新台幣36,316元)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07~2022-10-12 |
資格條件 | 均需兼具以下資格: 1.具有國內外大學學歷(或以上)畢業。 2.在動物醫院或畜牧、生命科技相關機構或從事動物保護相關性質之工作經驗達半年以上之證明。 |
工作項目 | 1.動物保護案件查察、流浪犬救援收容安置等工作。 2.本市特定寵物業者查核工作。 3.稽查寵物登記及行政裁處。 4.上網填報相關動物保護資訊。 5.執行本處動保收容等相關工作。 6.配合狂犬病防疫業務推動。 7.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一律通信報名,並請檢附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書寫簡要自述且經本人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4.如具全民英檢或語文能力證明者請一併檢附證明文件。 5.以上證件資料均請以A4紙張列印,如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按順序排列裝訂,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信封上註明應徵動物保護職缺)本處人事室報名〈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電話:07-7462368-105〉,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 備 註: 1.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面試成績未達80分得予從缺。 2.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4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