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04~2022-10-13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 畢業(含)以上 。 (二 具有文書處理能力 、帳務管理能力 等。 (三)具行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推動高級中等學校行政管理及經費獎補助相關業務。 (二)辦理 「國教署私校管理科」 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業務督導(含董事會運作、財務監督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諮詢服務。 |
工作地址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 。 |
聯絡E-Mail | abba74521@mail.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 自實際報到日 起 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 (僱用日期以實際報到日為準),僱用期滿或被代理人提前復職或本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 (二)支 薪: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享 有勞 、健保。 (三)報名 1.日期及方式:即日起 至 111 年 10 月 13 日 中 午 1 2 時前送達 (不以郵戳為憑請保守估算時間)。將報名表以及相關資料掛號寄至新竹市學府路 3 6 號 國立新竹高中 總務處 陳幹事 收 (封面註明「應徵私校業務職務代理人 」),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 2.報名須檢附資料 (1)報名表一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3)報名資格之相關學經歷證明 、相關證照 文件影本。 (四)甄選: 符合資格者 擇優參加面試 。 1.時間:由國教署 另行通知 。 2.地點: 由國教署 另行通知 。 3.方式: 面 試 (面試時可提供個人學經歷檔案及相關資料供委員參考 。) (五)錄取:甄選完畢後於本校網頁公告錄取名單(並由國教署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 (六)本次甄選備取名額由國教署另訂 ,候補期間為 2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七)聯絡方式: 請洽 本校總務處 03 573 6666 分機 302 陳幹事 。 (八)其它: 面試人員如能即日上班者,優先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