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徵求 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2022-10-13

徵才機關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10-04~2022-10-13
資格條件 (一 大學 畢業(含)以上 。
(二 具有文書處理能力 、帳務管理能力 等。
(三)具行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推動高級中等學校行政管理及經費獎補助相關業務。
(二)辦理 「國教署私校管理科」 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業務督導(含董事會運作、財務監督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諮詢服務。
工作地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 。
聯絡E-Mail abba74521@mail.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間:
自實際報到日 起 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 (僱用日期以實際報到日為準),僱用期滿或被代理人提前復職或本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
(二)支 薪: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享 有勞 、健保。
(三)報名
1.日期及方式:即日起 至 111 年 10 月 13 日 中 午 1 2 時前送達 (不以郵戳為憑請保守估算時間)。將報名表以及相關資料掛號寄至新竹市學府路 3 6 號 國立新竹高中 總務處 陳幹事 收 (封面註明「應徵私校業務職務代理人 」),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
2.報名須檢附資料
(1)報名表一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3)報名資格之相關學經歷證明 、相關證照 文件影本。
(四)甄選:
符合資格者 擇優參加面試 。
1.時間:由國教署 另行通知 。
2.地點: 由國教署 另行通知 。
3.方式: 面 試 (面試時可提供個人學經歷檔案及相關資料供委員參考 。)
(五)錄取:甄選完畢後於本校網頁公告錄取名單(並由國教署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
(六)本次甄選備取名額由國教署另訂 ,候補期間為 2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七)聯絡方式:
請洽 本校總務處 03 573 6666 分機 302 陳幹事 。
(八)其它:
面試人員如能即日上班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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