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 |
職稱 | 約聘職代,約聘社會工作員(保護性) |
職系 | 無 |
名額 | 職代2名、社工員14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03~2022-05-11 |
資格條件 | (⼀) 約聘社⼯員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 2.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 (二) 職務代理⼈(社會⼯作師):⼤學以上社會⼯作相關科系畢業且領有社會⼯作師證書 |
工作項目 | (⼀) 兒少保護業務:1.接案、調查訪視、追輔兒少保護案件。2.夜間及假⽇值機、緊急出勤。3.個 案相關⾏政⼯作及每⽉個案資料統計等。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成⼈保護業務:1.接案、調查訪視、處理危機個案、個案管理與追蹤輔導;執⾏家庭暴⼒家 庭輔導、維繫與重整;資源轉介服務。2.非上班期間值機、緊急出勤。3.個案相關⾏政⼯作及每⽉ 個案資料統計等。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性侵害防治業務:1.接案、調查訪視、處理危機個案、個案管理與追蹤輔導;執⾏性侵害家 庭輔導、維繫與重整;資源轉介服務。2.非上班期間值機、緊急出勤。3.個案相關⾏政⼯作及每⽉ 個案資料統計等。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 職務代理⼈(社會⼯作師):1.辦理成人保護相關業務。2.辦理兒少保護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雄市苓雅區⺠權⼀路85號10樓 |
聯絡E-Mail | f1005@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保護性約聘社工員: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依約聘僱計畫及年度考核一年一聘進用)。 (二)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兒少保護組):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8月25日止(該留職停薪人員如提前申請回職復薪,即予解聘)。 (三)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成人保護組):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5月20日止。(該留職停薪人員如提前申請回職復薪,即予解聘)。 依甄試結果所分發之單位上班時間為主,並依各單位業務屬性,假日需配合輪班或加班辦理活動,下班時間及假日需配合值班。 報名⽅式: (⼀) 填寫報名表(請⾄本中⼼網⾴下載並將報名表word檔回傳⾄f1005@kcg.gov.tw)。 (⼆) 請檢具公務⼈員履歷表(簡式,⾃傳請親筆簽名)、學歷證件、社⼯師證書或符合應 考資格證明暨相關⼯作經驗證明等資料(以上影本請以A4格式列印,並蓋核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三) 如具原住⺠族⾝分或領有⾝⼼障礙⼿冊證明者,亦請檢附證件影本。 (四) ⼀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證件郵寄⾄:⾼雄市苓雅區⺠權⼀路85號10樓,⾼雄市政府 社會局家庭暴⼒及性侵害防治中⼼⼈事管理員李⼩姐收,截⽌時間以郵戳為憑。 (五) 證件書表檢附不⿑備者,經通知補件,仍未依限送達,視為資格不符;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 實,經查獲者不予錄取。 (六) 聯絡電話:(07)5355920轉130李⼩姐。 請詳閱徵才簡章:https://safesex.kc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