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17~2019-12-3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內容相當之經驗者優先。 4.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者優先。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國民年金爭議案件之審議。 2.辦理國民年金爭議審議委員會議召開及相關工作事項。 3.辦理國民年金爭議審議案件之分析統計與相關法規建議之研議事項。 4.辦理與相關機關(單位)協調與聯繫等事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1號5樓之1 |
聯絡E-Mail | mp8305@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自108年12月17日至報名截止日前,請自行擇一方式報名: (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線上報名並上傳其他相關資料。 (二)於本部徵才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sp-SUOList-1.html),線上填妥報名資料,並請同時檢附下列資料郵寄本部人事處收(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以下書面資料,請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現職派令影本。 6.最近一次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二、未於期限內郵寄上列書面資料者(以郵戳為憑),視同未報名;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姓名、應徵單位(國民年金監理會)、職稱、白天聯絡電話、e-mail帳號。 三、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85907821、陳小姐;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