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徵求 科員~2019-12-31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2-17~2019-12-3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內容相當之經驗者優先。
4.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者優先。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國民年金爭議案件之審議。
2.辦理國民年金爭議審議委員會議召開及相關工作事項。
3.辦理國民年金爭議審議案件之分析統計與相關法規建議之研議事項。
4.辦理與相關機關(單位)協調與聯繫等事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1號5樓之1
聯絡E-Mail mp8305@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自108年12月17日至報名截止日前,請自行擇一方式報名:
(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線上報名並上傳其他相關資料。
(二)於本部徵才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sp-SUOList-1.html),線上填妥報名資料,並請同時檢附下列資料郵寄本部人事處收(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以下書面資料,請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現職派令影本。
6.最近一次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二、未於期限內郵寄上列書面資料者(以郵戳為憑),視同未報名;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姓名、應徵單位(國民年金監理會)、職稱、白天聯絡電話、e-mail帳號。
三、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85907821、陳小姐;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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