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稽查員 |
職系 | 環保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預估108年5月1日後出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98-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19-03-28~2019-04-08 |
資格條件 | 1.海洋污染防治業務 2.海(底)漂廢棄物管理 3.海(底)漂垃圾調查及除計畫 4.海洋污染事件稽查作業 5.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項目 | 1、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現職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環保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特考特用(含高普考試)限制調任者。 |
工作地址 | 連江縣南竿鄉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採通訊或親自逕送本府人事處報名(通訊報名採郵件於108年4月8日(一)下午5時30分前送達本府收發單位收件為準,郵件封面請務必註明應徵職缺,逾時恕不受理,並請來電確認)。 (二)檢具表件資料計有: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照片及簽名並註明白天連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印本、4.現職派令影印本、5.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影印本(或可調任本職系職缺之審定函影印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印本、7.最近5年獎懲令影印本、8.相關證照影本。(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直式並自左側裝訂)。以上影本資料請雙面列印並由本人簽章,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未獲錄取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受理單位:連江縣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陳小姐,聯絡電話:0836-26030分機6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