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徵求 臨時人員~2018-11-12

徵才機關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8-11-06~2018-11-12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學(含以上)中文或文學或藝術相關科系畢業。
2.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及記錄,具有任勞任怨之服務熱忱,對於生活美學工作有高度興趣。
3.具有社會教育實務工作經驗二年以上,需檢附機關或公司服務證明文件。
4.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影像剪輯、報表及簡報製作能力(Office及ODF文書軟體),及檔案建檔管理能力。
5.基本美工素養,並具有網頁製作及中文撰寫能力。
工作項目 1.協助藝文展演活動聯絡、接待、會場佈置。
2.協助展演活動網站維護、管理與更新。
3.協助各項展演活動攝影、資料收集與建檔。
4.館內大型活動人力支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工作時間配合業務或活動需求,每週排休二日。
工作地址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彰化市卦山路1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案係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檢討本館現行由派遣人力辦理之業務,自108年起改以自僱臨時人員方式辦理。
2.前項臨時人員僱用報名表表單請至本館網頁(https://www.chcsec.gov.tw/)新聞與公告/最新公告/徵才公告/項下自行下載。下載「臨時人員僱用報名表」並填寫完成後,請將報名表並同個人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請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1)臨時人員僱用報名表、(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身分證影本、(4)資格條件所述服務證明等各乙份,於收件截止日民國107年11月12日前親送或逕寄(以郵戳為憑)至「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展覽場業務助理」),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另期通知面試;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人:行政室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4-7222729轉203。
3.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增列備取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務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
4.本案職缺自108年1月1日起用,本職缺薪資標準為每月新台幣31,000元,錄取人員由本館通知報到進用。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