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預估缺)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7-05-25~2017-06-03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2、現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公務人員,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依「勞動檢查員遴用及專業訓練辦法」第2條規定,具有勞動檢查員遴用資格者。 4、嫻熟業務相關法令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且未受特考特用轉調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6、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1、區內廠商擴展建廠營運相關輔導。2、園區勞資爭議調處、法令諮詢、勞動檢查等相關業務。3、園區緊急應變計畫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市前進里屏加路1號 (本職缺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經濟及能源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屆時並以實際調整後情形為準。)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於106年6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寄900屏東市前進里屏加路1號兼辦人事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建行政課員職務」,逾時不予受理。 二、甄選方式:經審查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分處需求時,得予從缺。 三、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本案聯絡人:08-7518212分機506陳姵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