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水土保持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人(候補2人,候用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8-07-16~2018-07-23 |
資格條件 | 一、普考或相當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具水土保持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專科畢業以上學歷,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水土保持工程相關實務工作經驗及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水土保持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本職缺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環境資源部,屆時並以實際調整後情形為準。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本處及所屬工作站)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07年7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技佐」及應徵人姓名),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請詳填並註明日(夜)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無者免附)、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份證明(無者免附)等資料影本,掛號郵寄本處(地址:97051花蓮市林政街1號,電話:03-8325141#208,人事室蔡小姐收),逾期恕不受理。 二、經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復;視甄審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