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林務公園管理所 徵求 技士~2019-01-18

徵才機關 澎湖縣林務公園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林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19-01-15~2019-01-18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特考四(丙)等考試及格,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有上述任用資格之非本機關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縣林業種苗培育、幼林造植撫育、森林土壤水源保持等之研究、擬議、執行。
(二)公私有林、耕地防風林、保安林業務、督導林地巡查工作及災害查報業務。
(三)公路行道樹植栽規劃設計、全民造林運動-環境綠化苗木培育計畫。
(四)辦理縣府及各鄉市公所承辦之植栽工程預算書圖之審核。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澎湖縣林務公園管理所 工作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6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依序檢附(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件(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銓敘審定函、訓練進修等相關證件資料影本,於108年1月18日前,於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至澎湖縣政府農漁局人事室報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聯絡電話:(06)9262620轉170 才綺麗小姐。
(二)、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三)、備註: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經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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