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衛生局 徵求 技士~2018-01-02

徵才機關 臺東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衛生技術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後補期限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17-12-26~2018-01-02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普通、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2、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轉調期間屆滿前二個月除外)。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臺東縣衛生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3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填表人請核章(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6)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7)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8)最近五年考績、獎懲、訓練進修或研習等證件影本
(9)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則免附)
(10)陞任評分表(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機關徵才/相關表件。「共同選項」每項及「個別選項」之1、2、3項考評分數欄依說明表之規定自行核給分數並核章。表內所列年資、獎懲、考績等資料如未檢附佐證資料將不予採計)
(11)切結書(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機關徵才/相關表件)
2、聯絡電話:089-331171#227 承辦人:方靜清
3、收 件 人: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
4、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36號(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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