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花蓮種畜繁殖場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畜牧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8-04-23~2018-05-02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畜產或相關科系之學歷。 2.具調任畜牧技術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 4.具畜牧技術相關現場實務工作或實驗室研究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執行科技計畫。 2.協助總所分散保種及花畜土雞業務。 3.地區農戶飼養管理輔導。 4.兼辦研考業務。 5.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 |
聯絡E-Mail | calla3@mail.tlr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通訊報名方式,通訊處:花蓮縣吉安鄉干城村吉安路六段38號 林小姐收,聯絡電話03-8524365分機34。 2.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件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發表畜牧相關期刊及畜牧試驗研究經驗等資料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助理研究員職稱。本甄選除正取壹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3.期限:民國107年05月02日下午5點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4.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5.合者約談,通知接受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有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