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徵求 辦事員~2018-05-09

徵才機關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ㄧ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5-04~2018-05-09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ㄧ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本部國有財產管理事宜
二、本部所屬機關國有財產管理督導事宜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近1次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件(持外國學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其他相關證件影本,以及相關重要業務經歷資料等各1份,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於107年5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人事處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務【秘書處辦事員】,及日、夜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二、請至文化部人事服務網(網址:https://personnel.moc.gov.tw)「徵才/新進專區->徵才專區->公務人員徵才」專區報名本職缺並填妥相關個人資料。
三、前揭兩點皆需於截止當日下班前完成,始報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四、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02)8512-6272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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