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分類職位第九至第十職等(相當行政機關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企業管理師 |
職系 | 企業管理、人事行政、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7-10~2018-07-22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乙(三)等特考或考試院辦理之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具有法定任用資格者。(報名截止日後2月內,尚未達考試及格證書備註欄可調動日期者,不通知面試)。 2.為應本職位業務需求,本次甄選將以具有熟稔國營事業人事法規、勞資爭議、法務、企管、財會等經驗者優先考量。 3.本會目前人事制度比照本部所屬事業,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及「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訓練及差勤管理要點」辦理,屬單一薪給,未銓敘,先予敘明,惟本會未來將配合政府組織改造進度改制為行政機關。 4. 計分方式:請參閱本會新進人員甄選計分說明。請由本會網頁/就業資訊下載。 5.本次甄選面試及測驗分數(總分100分計)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如所有候選人面試及測驗分數均未達70分,錄取從缺。錄取後如發現有資料不實之情形,則取消錄取資格。 6.本案相關作業期間,倘「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本次甄選作業即予終止。 |
工作項目 | 1.部屬事業人事制度、人事法規之檢討修正。 2.部屬事業年度用人費預算審查、用人費年度決算提列以及用人費超限等相關案件綜辦。 3.與部屬事業主持人、員工、公股董監事薪給待遇案、部屬事業兼任董監事職務之遴派管理及考核作業相關案件之研議。 4.部屬事業年度經營績效獎金審議相關事宜。 5.部屬事業人員職位設置、分類列等與歸級案件之綜辦 6.勞動三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勞資爭議與員工陳情相關配合研議案件綜辦。 7.本部所屬事業參與工業合作等業務之綜辦。 8.部屬事業人事制度改制案、公司章程、組織規程修正案之簽會意見。 9.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25號) |
聯絡E-Mail | hlssutu@moe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 (1)本會新進人員甄選評分表。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依人事行政總處格式提供,並含300字自傳)。 (3)履歷表上註明電子郵件信箱,本會嗣後將以該電子郵件作為聯絡之用。 (4)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考試及格證書、相關執照證書、畢業證書、英檢證明、最近5年考績、現任職務銓審函等)及公職期間特殊表現證明(如個人專題研究或個人提案獲獎證明等)。 於107年7月23日前以限時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25號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人事室收,並務必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第一組第二科企業管理師”職務。 2. 報名資料可用E-mail傳送( hlssutu@moea.gov.tw),請先將所有資料依序掃描成1份pdf檔,檔名為個人姓名,並來電確認收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