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7-09-05~2017-09-08 |
資格條件 | 一、工作期間:自民國106年9月至106年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二、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第28條規定情事 (三)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高中以上土木建築職系學校畢業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所經建行政相關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公所(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於本(106)年09月08日前(以郵戳為憑),親送或逕寄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屏東縣萬丹鄉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受理(信封加註應徵約僱人員〉(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並貼2吋照片1張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及證照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備註1:未錄用人員恕不退還應徵資料,亦不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備註2:聯絡電話:08-7772111轉93。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