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7-09-08

徵才機關 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7-09-05~2017-09-08
資格條件 一、工作期間:自民國106年9月至106年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二、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第28條規定情事
(三)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高中以上土木建築職系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所經建行政相關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公所(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於本(106)年09月08日前(以郵戳為憑),親送或逕寄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屏東縣萬丹鄉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受理(信封加註應徵約僱人員〉(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並貼2吋照片1張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及證照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備註1:未錄用人員恕不退還應徵資料,亦不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備註2:聯絡電話:08-7772111轉93。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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