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9-08-28~2019-09-05 |
資格條件 |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符合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之現職公務人員。 |
工作項目 | 一、地價及行政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豐田里斗苑路4段696號 |
聯絡E-Mail | n206@er-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親自、委託報名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本所〈彰化縣二林鎮豐田里斗苑路4段696號〉報名,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退件及通知。 二、請檢具下列資料並依序排列: (一)「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彰化縣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personnel.chcg.gov.tw/07other/main.asp?main_id=5793)「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任免/遷調/銓敘-外補-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府外人員應徵用)下載表格並填妥※※本表務必填寫檢附※※)。 (二)檢具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應包括經歷、銓審、獎懲)、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語言能力檢定證明 (無者免付)及最近5年終身學習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 三、聯絡人:王秋心、聯絡電話:04-8964793分機205。 備註: 一、應徵人員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所訂不得陞任之情形。 二、現職人員經審查錄取,由本所函轉彰化縣政府向原任機關辦理商調,如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三、應徵者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應徵個人資料表除外),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