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徵求 聘用工程員(本處事業科職代,月薪40,466元)~2023-04-23

徵才機關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工程員(本處事業科職代,月薪40,466元)
職系
名額 1名(擇優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12~2023-04-2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建築、景觀、造園、土木工程、營建工程、地政、不動產、交通、環境規劃、公共行政、市政、社會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建築、景觀、造園、土木工程、營建工程、地政、不動產、交通、環境規劃、公共行政、市政、社會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受理民間申請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等審議業務。
(二)辦理都市更新爭議事件處理及行政救濟之訴訟事宜。
(三)推廣都市更新重建實施成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7樓(捷運松山新店線 南京復興站2號出口旁 捷運共構大樓17樓)
聯絡E-Mail gc7655@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帳號登入/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方可進行職缺應徵,並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證明(如勞保投保明細、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等資料合成PDF檔上傳。
(二)合者擇優將以e-mail方式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面試結果將刊登本處網站最新消息區)。應試人員各種證件及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不予錄取。聯絡電話:(02)27815696轉3168(李小姐)。
(三)本案職缺係本處聘用工程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可聘用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至112年9月30日止),如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須無條件解聘,不得申請留用或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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