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現職人員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2~2023-04-18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法律、政治學系碩士以上學位;具研究、研析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 兩岸婚姻及收養相關法制作業。 2、 協助處理兩岸海域執法所涉相關法律議題。 3、 協助處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相關事宜及其他交辦事項。 4、 聘用期間:本職務預計於112年5月1日出缺,最快自出缺日起聘用至112年12月2日止,或被代理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 5、 月支報酬:研究所畢支328薪點(約42,541元)。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7樓 |
聯絡E-Mail | chc@m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4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需填寫簡要自述,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同時須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2、請應徵人員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服務證明或工作證明文件(PDF檔)掃成同一個檔案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3、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5、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請聯絡人事室簡小姐(聯絡電話:02-23975589轉8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