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徵求 文書組長~2025-07-15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文書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07~2025-07-15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之遷調規定公務人員,並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並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五)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六)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注重行政倫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輪調者。
(七)具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公文收發、催收、整理與分類建檔。
(二)公文結案與登記、檔案分類、建檔工作。
(三)清理歷年檔案分類、回溯及銷毀建檔。
(四)校內公文研習宣導。
(五)行政、校務會議資料彙整及印製。
(六)典守學校印信。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聯絡E-Mail 67800X@TP.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甄選報名相關事宜,請洽02-25333888分機261人事室;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5333888分機240總務處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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