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三等書記官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08~2025-07-18 |
資格條件 | (一)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 18 條資格,且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 3 職等以上,符合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且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院書記官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東院區(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士林簡易庭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重慶北路4段2號)或內湖院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電話:(02)2831-2321 分機6151 王小姐。 簡章、報名表等資料請逕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自行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