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職稱 | 視察 |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8~2025-11-25 |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文化、社區營造及地方創生、公民審議、中央補助或政府採購等相關專業知能或具文化行政工作經驗3年以上。 四、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
| 工作項目 | 1.社區營造政策之規劃、研擬、制定與執行(含協助中央相關部會有關社區營造事務之協調與管考)。 2.輔導縣市政府辦理社區營造相關計畫及社造政策研究、成果展示等相關業務。 3.辦理地方創生工作之訪視、輔導及考核等相關事項。 4.社造多元協力跨域共創補助計畫之訪視、輔導及考核等相關事項。 5.辦理百大文化基地整合、串聯及推廣等相關事項。 6.辦理青年參與社區營造,堅壯社區組織等計畫及培力工作。 7.社區營造相關預算、質詢及管考事宜。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
| 聯絡E-Mail | jhlin@mo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2)8512-6273 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