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徵求 視察~2025-11-25

徵才機關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視察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18~2025-11-25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文化、社區營造及地方創生、公民審議、中央補助或政府採購等相關專業知能或具文化行政工作經驗3年以上。
四、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工作項目 1.社區營造政策之規劃、研擬、制定與執行(含協助中央相關部會有關社區營造事務之協調與管考)。
2.輔導縣市政府辦理社區營造相關計畫及社造政策研究、成果展示等相關業務。
3.辦理地方創生工作之訪視、輔導及考核等相關事項。
4.社造多元協力跨域共創補助計畫之訪視、輔導及考核等相關事項。
5.辦理百大文化基地整合、串聯及推廣等相關事項。
6.辦理青年參與社區營造,堅壯社區組織等計畫及培力工作。
7.社區營造相關預算、質詢及管考事宜。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聯絡E-Mail jhlin@mo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2)8512-6273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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