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 |
| 職稱 | 人事室約僱組員(預估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9~2025-11-28 |
| 資格條件 | 教育部核可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含)學位者。 |
| 工作項目 | 1、本處人員差勤、加班費管理、國旅卡核銷。 2、訓練課程派員及報名、學習時數管理。 3、辦理獎懲、健康檢查相關業務。 4、協助辦理員工活動。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
| 聯絡E-Mail | by5340@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採線上報名,請於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 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詢:02-29320212轉分機330黃人事管理員。 3、 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職缺錄取者將公告於本處網站,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預估缺,以約僱五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8,948元),僱用期間自約僱人員錄取報到之日起至115年高考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