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徵求 課員~2025-11-24

徵才機關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11-18~2025-11-24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資格者,具經建行政職任用資格且曾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 至公告截止日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農業及景觀發展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
聯絡E-Mail PN5513@NT.HUALIE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有意者請於公告期間,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2. 甄選方式:
(1)採書面審核為原則,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得視需要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視同資格不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
(2)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聯絡電話:人事室練先生03-8322141分機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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