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徵求 技士~2025-11-28

徵才機關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環資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11-18~2025-11-28
資格條件 (一)須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三)經銓審委任第5職等以上職務合格實授,並具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五)具環保業務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六)具採購標案發包履約經驗(或專業證照)者尤佳。
(七)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Powerpoint、Word、Excel等)。
(八)截至本職缺公告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之情形者。
(九)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局各園區下水道系統(含污水處理廠)相關規劃及管理工作。
(二)辦理本局各園區空氣汙染防治、廢棄物清理、振動噪音污染防治及土壤地下水整治等相關環保事宜之規劃及管理工作。
(三)辦理執行環保業務相關工程、勞物及財務採購與履約管理工作。
(四)辦理施工督導、履約管理及驗收作業等相關工程主辦業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
聯絡E-Mail wen31414@bip.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為原則。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必填,並請敘明相關工作經驗】,並上傳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相關專業證照等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三)本案聯絡人:07-3611212轉625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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