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聘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9~2025-12-03 |
| 資格條件 | 學經歷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電機工程、機械工程、光電工程、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工作經驗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水電設計審查作業。 2.辦理電聯車設計、測試程序審查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
| 聯絡E-Mail | amy0220@k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聘用期間: 本次聘用人員為幫工程司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6年11月2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停止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待 遇: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8,948元(280薪點)。 報名方式:意者請以A4規格備齊下列資料: 1.履歷表(如附件,請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 2.身分證影本。 3.學歷畢業證書。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於徵才期限內逕寄: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附回郵信封)。 聯絡人:陳文英 07-3368333轉3735 注意事項: 一、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由本局另行擇優通知面試。 二、本次甄選,本局得增列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