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5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2~2025-12-07 |
| 資格條件 | 1.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定額進用)。。 2. 政府立案之專科以上畢業者(新聞、大眾傳播或廣電等相關領域畢業優先考量;男須役畢)。 3. 口齒清晰,具新聞採訪、編輯播報、新媒體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 具公文書製作、簡報處理能力,並熟諳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操作。 5. 具服務、學習、工作熱忱。 6. 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 |
| 工作項目 | 1. 一般行政工作。 2. 採訪雲嘉南地區新聞,代班節目主持,接聽路況電話。 3. 辦理各類活動、各項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本臺臺南分臺(臺南市麻豆區南勢里南勢85-21號) |
| 聯絡E-Mail | jing@pbs.np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以下相關證明文件: (1) 身心障礙證明。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可至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https://www.npa.gov.tw/ch/app/folder/600)。 (4) 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臺官網https://www.pbs.npa.gov.tw/ch/index 訊息布告/徵才資訊下載文件)。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 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7) 役畢或免役證明(男性)等文件。 以上文件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並於報名截止日前(114年○月○日)前上傳完畢。 2. 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 本職務係屬職務代理性質,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約115年11月)。 5. 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8,948元),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6. 本公開徵選得擇優增候補1名,如無適當人員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臺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7. 面試時應準備3分鐘現場簡報,簡報內容應包括自我介紹、個人在新媒體(網路或廣播)創作、作品、成績、實績等資料,形式不拘。 8. 聯絡電話:02-23888099分機5024人事室朱採訪員;工作單位06-5715428韓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