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7~2025-04-20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領有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3.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需具行政學、政治學、企業管理、採購等學識。 5.需熟悉行政法、政府採購法等法令規章。 6.需具有行政、採購經驗、研擬、審辯、規劃、設計、管理、溝通協調等能力。 |
工作項目 | 1.綜理各項採購招標、決標及事務管理業務。 2.主持採購開標。 3.出席各項有關會議、會報、審核文稿。 4.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政府行政處(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
聯絡E-Mail | 010548@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20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