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技術助理(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5-01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者。 (二) 以食品科學、食品營養、生命科學、藥學、醫事檢驗、農林漁牧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 具食品技師等食品相關專業證照者優先。 (四)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溝通及協調能力佳者。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輸入食品邊境查驗綜合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碩士級別支給270薪點(約40,446元)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北區管理中心)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日止,請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表(含連絡電話)、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相關文件證書影本、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寄至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楊小姐收,並註明「應徵北區管理中心第五科技術助理(職代)」。 (二)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 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署將視為資格不符,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函復;另徵才資料恕不退件。 (四) 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 (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本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惟期間雇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六) 有關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查詢。 (七) 聯絡人:楊小姐 02-2787-8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