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徵求 科員~2025-04-18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4-11~2025-04-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
3.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
4.具有機車或汽車駕駛執照尤佳。
5.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人際溝通良好者。
6.無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勞資關係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聯絡E-Mail 10014387@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4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最近銓審函及現職機關派令。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
(6)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
(7)機車或汽車駕照。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3.本案甄選職缺為預估缺,並自114年7月1日實際出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選,亦得從缺。
4.上述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另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首頁【業務資訊-人事服務專區-人事業務表單下載專區】
(網址: https://lhr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166&s=967401) 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至鍾小姐10014387@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6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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