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預估缺)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9~2023-07-06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商學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政策性貸款利息補貼等相關事宜。 二、租屋租金補貼等相關事宜。 三、捐(補)助興辦社會住宅各項補助款審核相關事宜。 四、中產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
聯絡E-Mail | andy8112@cpa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如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至本署最新消息公開徵才應徵本署職缺人員填寫表格下載區下載相關具結書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70&Itemid=58)填寫後上傳。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或業務單位聯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