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定期契約醫務技術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7~2023-07-31 |
資格條件 |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理工科相關系所碩士(含)以上學位或曾任 職榮民總醫院契約醫務副技術師具有擬任工作二年以 上相當之工作經驗。 3.必須具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認可之相關證照。(可逕自於技術士人才庫查詢確認) 4.另具採購人員證照、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照者尤佳。 5.本院現職契約人員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者,得予報名。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院水、電等公用設備系統設備之維護及汰換作業。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俸+工作獎金約41,390元(試用期間3個月內獎金部分以7成計算)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自公告日起備妥下列文件:1.臺北榮總網頁徵才公告下載「定期契約醫務技術師」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碩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3.經歷證明文件影本。4.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工務室王麒銘收」(信封上請註明報考工務室定期契約醫務技術師)。 2.甄選方式:經審查符合招考資格及業務需求者,另擇優電話通知甄試日期及地點,未依本公告規定致資格不符或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應試,恕不退件及函復。甄試項目包含筆試(重點為國文 40%、公文製作 20%、專業知識(含政府採購法、電力設備實務))20%及口試20%,視成績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70分或其中一科分數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成績核定後公告於本院網站或以電話通知。。 3.錄取人員所檢附之資格文件影本,如有違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4.本職務係按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之醫務人員,不具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5.聯絡方式:(02)2871-2121#89267 王麒銘副技術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