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28~2023-07-03 |
資格條件 | 1.經銓審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符合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無限制調任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3.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工作項目 | 辦理經建行政相關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彰化市光復路74號 |
聯絡E-Mail | c06@changhua.ch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2.應徵注意事項: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檢附本所「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本所網站/便民服務/申請表單下載/人事室處下載)、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報名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期間。 4.聯絡電話:(04)7222141轉2102許小姐 5.經審查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6.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