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30~2023-07-06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 具電腦操作及word、power point、excel等文書處理能力。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4. 男女不拘,具有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 急難救助(含急難紓困)審核/函覆 2. 協辦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身份申請審核/函覆 3. 健保及國保業務 4. 遊民通報/食物銀行/市府或民間救助金及物資統 籌發放 5. 災害救助(協辦災民收容整備業務) 6. 協辦防疫補償業務 7.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臺中市西區金山路11號) |
聯絡E-Mail | huiling11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2年7月6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證件之影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郵寄本所3樓人事室收。(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5等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1. 本所甄選報名表及具結書(簡要自傳600字以內(黏貼照片)【請至本所/機關徵才網頁https://www.west.taichung.gov.tw/832045/Lpsimplelist徵人公告項下下載,請依照本格式確實填寫,本人簽名處請親自簽名,另具結書亦請務必填寫並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 4.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 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請附影本) 其他: 1. 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再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 約僱期間: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本僱用案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 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 核薪方式:月薪,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6,316元。 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04)2224-5200分機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