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職稱 | 課長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14~2023-07-20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具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者,且具調任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己屆限齡退休者。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工務課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號 |
聯絡E-Mail | mf50460@wth.pengh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 (三)報名日期截止前(112年07月20日止)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四)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未完整上傳下列附件資料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英檢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五)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採書審或面試(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七)聯絡電話:06-9991311分機13 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