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徵求 課長~2023-07-20

徵才機關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職稱 課長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3-07-14~2023-07-20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具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者,且具調任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己屆限齡退休者。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一)綜理工務課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號
聯絡E-Mail mf50460@wth.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
(三)報名日期截止前(112年07月20日止)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四)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未完整上傳下列附件資料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英檢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五)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採書審或面試(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七)聯絡電話:06-9991311分機13 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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