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5-08

徵才機關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4等250薪點(月薪32,425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04~2023-05-0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
二、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三、熟諳Windows Office Excel系統軟體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
工作項目 (1)里政業務。
(2)辦理區政交辦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
聯絡E-Mail ad2632@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新北市平溪區公所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新北市平溪區公所人員甄選報名表自行下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經歷及證明文件影本。
3、報名資料請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正反面列印),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里幹事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4951510#140 張先生。
(二)應試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若經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須附回郵信封並貼妥掛號信件足額郵票俾利郵寄。
(四)如獲錄取經通知報到日期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薪資報酬:每月為新台幣32,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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