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徵求 約聘人員~2023-06-08

徵才機關 考試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30~2023-06-0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行政相關系所畢業(法律學系)為優。
(二)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法制、訴願業務之工作。
(二)考銓法規資料之建立、管理及訴願決定書初稿之撰擬等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E-Mail c386@exam.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請依序裝訂)。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6月8日(星期四)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具相關資料郵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人事室」高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另請於112年6月8日(星期四)前逕自本院網頁(網址:https://www.exam.gov.tw)首頁/徵才區下載應徵約聘人員資料表,填妥相關資料並請將檔案以電子郵件寄至c386@exam.gov.tw,聯絡電話02-8236-6271。
(三)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由本院就合意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資料恕不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註:
(一)本職缺係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之職務代理;聘用期間預定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倘代理期間屆滿或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聘。
(二)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至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三)本職缺待遇為:大學畢業312薪點起(新臺幣40,466元起)
碩士畢業344薪點起(新臺幣44,616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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