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24~2023-05-31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具有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四、熟悉Word、Power Point及Excel軟體操作。 五、須具備積極主動精神及辦理活動能力,如具社勞行政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身心障礙者」得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工會團體法規之擬訂、修正、解釋及宣導事項。 二、辦理全國性工會團體之登記、輔導事項以及全國模範勞工表揚活動之規劃、辦理事項。 三、辦理工會團體辦理勞工教育訓練補助案件之審核事項以及工會團體幹部、會務人員等培訓活動之規劃、辦理事項。 四、辦理人民陳情案件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9樓 |
聯絡E-Mail | peixin@mo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資料掃描檔【以上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 三、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近1次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勞動部人事處林小姐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勞動部關係司科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人員如係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須檢附銓敘部認證文件、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五、報名人員至本公告截止日尚在限制轉調期限者,視為資格不符;所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職缺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