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5-10

徵才機關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05-02~2025-05-10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三)具公務機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僱用(請附證明文件)。
(四)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水土保持工程及農村再生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市府後路26號
聯絡E-Mail meng@mail.ardsw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履歷填寫(請註明日間聯絡電話並填寫自傳),再依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 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或以紙本郵寄資料報名(花蓮市府後路26號人事室收,郵戳為憑)。有意應徵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合併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或郵寄:
1.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或相關證照證明文件。
3.與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請檢附證明文件)。
(二)資格符合者,本分署逕以書面審查資歷或擇優通知面談,不合適者或未 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返還履歷相關表件。本次甄選除正取2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2名,於正取人員未於規定時間報到時遞補之。
(三)其他:
1.待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與該辦法「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行政院所定薪點折合率之規定支薪(五等280薪點,每月薪資折合新台幣38,948元,需自行負擔勞、
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2.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
3.洽詢電話:上班時間03-8221141分機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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