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5-06

徵才機關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9~2025-05-06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環境工程、水利工程、室內設計等關科系尤佳。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道路路面暨附屬設施維護管理。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一、月支報酬:約僱4等250薪點[新台幣33,750元,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二、僱用期間:到職日至114年公務人員普考錄取人員報到日之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0月),惟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提前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工作地址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工務課)。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A4影印),於公告期限截止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永和區公所人事室潘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114年普考缺)約僱4等技佐職代及應徵者白天聯絡電話】。二、本所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接續進行第二試「面試」。四、本次徵才得增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為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