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服務員(D100104)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21~2023-04-25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四)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五)檢附下列檢定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文件之一: 1.多益測驗(TOEIC)650分以上或其他檢定測驗相當程度之等級。 2.日本交流協會日本語能力測驗2級以上或其他檢定測驗相當程度之等級。 3.韓文TOPIK檢定5級。 |
工作項目 | (一)全年無休輪班提供國內外旅客觀光旅遊相關諮詢服務。 (二)走動式服務及旅遊資料搬運、整補。 (三)機場航班、入出境相關資訊答詢及航站設施、聯外交通指引。 (四)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入出境通報及相關工作。 (五)受理緊急、突發事件,並與駐機場相關機關連繫、協調。 (六)協助接待受邀之來台貴賓及團體。 |
工作地址 | 本局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服務櫃檯)(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15號) |
聯絡E-Mail | ap8817@tbr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檢具證件: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2.證件掃描檔:身分證,僅供查驗身分用。若為身心障礙者請另提供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掃描檔。 3.相關檢定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 應徵者請上傳相關證件及檢附前述報名資料,並註明通訊地址與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於112年4月25日前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投遞,其他報名方式或逾期均不受理。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 (二) 其他相關規定: 1. 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掃描檔,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 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應徵人員資料恕不退件。 4.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本職缺應辦理考核作業,考核結果得作為續約之依據,並自次年1月1日起執行)。 5. 僱用報酬: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29.7),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36,3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6. 備取遞補說明: (1)本職缺視成績增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有效。 (2)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者,於候補有效期間內由本局通知候補人員逕行遞補。 7.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2)2349-1500分機8817林小姐(人事單位); 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問題,請洽(03)3834606陳小姐(用人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