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4~2023-04-21 |
資格條件 | 1.學經歷: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2.工作能力: 具備工作熱誠、良好品德、身心健康及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者。 |
工作項目 | 1.寺廟、教會、宗祠、宗教基金會財團法人申請設立許可等事項。 2.寺廟、教會、宗祠、宗教基金會財團法人變動登記及核可等事項。 3.宗教團體研習課程。 4.編制臺北市宗教業務年報。 5.物力調查。 6.各類業務宣導事宜。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 |
聯絡E-Mail | bca-linnea@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逕至銓敘部網站下載簡式履歷表,含自傳,註明白天可聯絡電話,紙本或email履歷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證書及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或掃描檔、影像檔,於112年4月21日前於行政院事求人網站線上投履歷,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亦可電郵承辦人信箱(bca-linnea@gov.taipei),郵寄均請註明應徵宗教禮俗科約僱科員職缺;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退件,報名事宜聯絡人:莊雅琳(電話:02-27208889分機6205);詢問相關業務請電洽宗教禮俗科陳股長(電話:02-27208889分機6241)。 2.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宗教禮俗科科員請假期間進用約僱人員,預定自112年5月8日至112年9月28日止,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3.待遇:月薪280薪點(折合金額約36,316元)。 4.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