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3-04-17~2023-04-24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或同等以上院校畢業。 2、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態度積極、具服務熱忱、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具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加班並願意長留久用者。 5、熟悉電腦 office 操作 及網際網路等應用處理能力。 |
| 工作項目 | 1、辦理秘書室總務業務及其他庶務工作。 2、辦理秘書室財產管理業務及其他庶務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鶯歌火車站前) |
| 聯絡E-Mail | ao4569@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4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三、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次公開甄選,正取2名,並得增列候補2至4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及電話:02-26780202轉225鍾先生,另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780202轉273李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