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徵求 助理訓練師(室內設計與施工職類)~2023-04-28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官職等 聘任
職稱 助理訓練師(室內設計與施工職類)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3-04-21~2023-04-28
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甲級技術士證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受職業訓練師資訓練滿一年,並取得與應聘職類相同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3.專科學校畢業,曾擔任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二年,並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4.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受職業訓練師資訓練滿一年,曾擔任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二年,並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5.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曾擔任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四年,並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6.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並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7.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
(二)上開所稱與應聘職類「室內設計與施工」相同或相關職類為:
1.相同職類:建築物室內設計、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製圖、裝潢木工。
2.相關職類:家具木工、門窗木工、泥水、砌磚、粉刷、面材舖貼、模板、鋼筋、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電腦輔助建築製圖、油漆塗裝(建築塗裝)。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者。
(四)無職業訓練師甄審遴聘辦法第11條不得遴聘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室內設計與施工職類基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推展事項。
(二)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三)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協(主)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五)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與教學。
(六)協辦國際合作訓練相關事項。
(七)協辦區域運籌相關事項。
(八)辦理相關行政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分署宜蘭職業訓練場(地址: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3段500巷1號),另視業務需要支援其它訓練場。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先至「本分署網頁/訊息中心/分署徵才」點選「本分署室內設計與施工聘任助理訓練師徵才公告」,下載「本分署室內設計與施工聘任助理訓練師職缺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簡歷表資料後,E-mail至jasonsu@wda.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室內設計與施工聘任助理訓練師(姓名:OOO)簡歷表」
(二)另須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自傳500字以上,簡述工作理念、考試動機,並經本人簽名)。(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與應聘職類相關之技術士證或證照影本。(5)相關教學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一律視同無相關工作經驗)。
(三)紙本報名資料請於112年4月28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北分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室內設計與施工職類助理訓練師」及白天聯繫電話,擇優通知參加甄試,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符合資格者,請勿郵寄。未獲通知或錄取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俾利郵寄。
(四)待遇:助理訓練師十五級,以160薪額起敘,月支新臺幣42,730元,另可依「職業訓練師與學校教師年資相互採計及待遇比照辦法」、「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設立之職業訓練機構職業訓練師薪級表」等規定敘薪。擔任職前訓練班級導師者支給2000元/月導師費;每月授課達要求基本時數後,職前訓練班級支給240元/時,在職訓練班級支給400元/時。
(五)聘任期間:經甄選聘任之職業訓練師,由本分署發給聘書,自到職日起先行試聘一年;試聘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聘任。正式聘任之期限,每次均為一年。
(六)甄試方式:
1.資格證件審查。
2.各階段測驗:
(1)第一階段:筆試佔總成績20%,原始分數應達60分,再按分數高低排序錄取前5名進入實作。
(2)第二階段:實作佔總成績35%,原始分數應達70分,始得進入試教。
(3)第三階段:試教佔總成績30%,原始分數應達70分,始得進入面試。原則上每人試教20至30分鐘。
(4)第四階段:面試佔總成績15%。原始分數應達70分,始得參加總成績評核。原則上每人面試10至20分鐘。
3.總成績未達70分者為不合格。
4.甄試範圍:請⾄「本分署網⾴/訊息中⼼/分署徵才」點選「本分署室內設計與施工聘任助理訓練師徵才公告」。
(七)本次甄選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候用2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八)聯絡電話:⼈事室(02)89956399分機1732蘇先⽣;⼯作內容請洽詢分機1255康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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