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24~2025-10-01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二)品行端正、具有服務熱忱者。 (三)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四)具公務機關職務代理人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廳舍工程、應變搶修及各項公共安全防護檢查與簽證業務。 (二)臺灣大道及文心第二市政大樓無障礙設施管理業務。 (三)臺灣大道、陽明及文心第二市政大樓保險業務。 (四)臺灣大道及文心第二市政大樓修繕備品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
| 聯絡E-Mail | huichen93@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0月1日前〈紙本以郵戳為憑〉,使用線上或紙本方式2擇1應徵: 1.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如未註冊先點選「前往註冊」)並上傳相關附件。 2.紙本應徵:請檢附下列證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逕寄「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4樓臺中市政府秘書處廳舍管理科收」,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技士職務代理人職缺」。 (1)履歷表(請下載附件,並詳細填寫、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證明及英檢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二)其他: 1.本職務僱用期間:本職務係代理技士請假期間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3月16日止(或僱用原因消滅)。 2.僱用報酬:依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支薪(月薪新臺幣$38,948元整),需另扣除勞健保及勞退提撥。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 4.除正取名額外,視情況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有效。 5.正取人員將由本處主動通知並辦理相關事宜。 6.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7.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1745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