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5~2025-09-28 |
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須具備WORD、EXCEL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學習與服務熱誠、重視協調溝通能力,必要時須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整。 |
工作項目 | 1.校園環保垃圾清運業務。 2.校園喬木種植遷移及保護剪枝業務。 3.喬木褐根病防治及草皮紅火蟻防治業務。 4.共同契約訂購及簽辦驗收業務。 5.15萬元以下各類小額採購業務,茲舉例但不限於以下類型: (1)設備、物品與餐點等庶務採購業務。 (2)館舍維修外包(含設備故障維修、土木營繕、水電修繕及消防改善等)。 (3)高壓、緊急發電機、電梯等例行維護與保養、零件更換等業務。 (4)飲用水保養及水質檢驗等庶務採購業務。 (5)校園安全檢查及建物安全檢測申報與維護業務。 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綠色採購管制與申報業務。 7.請購核銷每月用水、電、電信、瓦斯等例行性使用公用事業費用核銷等庶務業務。 8.其它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學府路128號(國立新竹高商總務處) |
聯絡E-Mail | htchang@gm.hccvs.h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採購證照(無者免附)等文件完整掃描後上傳。 (二)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 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正取人員將由本校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