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徵求 需求評估人員~2025-04-02

徵才機關 苗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需求評估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5-03-20~2025-04-02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復健諮商、心理諮商或醫事等科系學士學歷(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社會工作人員可包括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以下簡稱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領有上開科系相關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考試及格證書者,如社會工作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護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心理師等。
工作項目 辦理身心障礙者各項權益及服務業務(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人員補助計畫)。
工作地址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身障服務科(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由本府組成甄選會,採初審、複試二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書面審查(不符資格條件者,不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二)第二階段複試:面試。
(三)錄取方式:錄取1名,依總分排名錄取,同分數時,以教育程度及擬任職缺相關經歷豐富者優先錄取。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三、報名資訊:
(一)報名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4樓。
(二)報名期限及方式:即日起至114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17時截止,採親自、委託或郵寄方式報名,以「送達日」為準。(若以郵寄方式報名,則以郵戳為憑,惟本府於114年4月2日(星期三)前尚未收受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另請用掛號逕寄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身障服務科-林小姐收,並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需求評估人員」及日、夜連絡電話)。
(三)應附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如附件1)。
2.迴避任用具結書正本(如附件2)。
3.國民身分證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
4.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無則免附)。
5.學歷證明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
6.從事社會工作或其他相關服務證明(請註明職務及工作內容)。
7.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及證照(如:學業成績單等)。
※備註:
(1)以上文件請均以A4列/影印,並自行依序整理編排,如未依規定而造成資料遺失,本府概不負責;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下載使用。
四、聯絡人及電話:林小姐,037-558739。
五、其他補充說明: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六、薪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六等二階(296薪點,月薪41,528元)起薪;如具碩士以上相關學歷或領有上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及格證書者,或兩者皆具者,則以六等三階(312薪點,月薪43,773元)起薪;另給付執行風險工作費,(僅領有社會工作師職業登記者可累積社工年資及享有社工相關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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