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13~2025-06-22 |
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報名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檢附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及專業證照(如無免附),以上資料均以掃描方式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日期。 4. 連絡電話:04-7560617蘇小姐。 5.錄取公佈:公告於本所網站。 |
工作項目 | 道路、橋樑、水利等工程勘查、設計、監工、驗收等業務及市區道路開闢徵收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一、本次甄選係預估職缺,若因故未出缺或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現職人員經本所錄用,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由本所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件。 四、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以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ayu123vp@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連絡電話:04-7560617蘇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