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6-13~2025-06-20 |
| 資格條件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及熟悉個人電腦及Office。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4) 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或臨時人員等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
| 工作項目 | (1) 役男兵籍調查。 (2) 徵兵檢查。 (3) 抽籤及徵集入營、體位複檢等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
| 聯絡E-Mail | cobras30287@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意者請檢附臺中市東勢區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身分證暨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2) 一律採通信報名,信封請加註應徵「人文課職代約僱人員」,於報名截止日(114年6月20日)前以掛號逕寄42352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東勢區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所秘書室收文處加蓋收文章戳,逾期不予受理。 (3)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證明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視為不合格);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 (4) 僱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為止。 (5) 錄取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139.1元,相當月支新台幣38,948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等費用),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6) 聯絡電話04-25872106分機30(高主任)、18(陳課長)。 |